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和《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2021年省系统内第1批共审核通过2479人申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合计金额7523344.0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85880398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85880165
附件:2021年省系统内第1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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