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来源:区教育局字体大小:

各艺术考试培训机构:

为保障我区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学生安全、健康及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安全管理

1.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学生安全。

2.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实行全时、全域、全程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活动都在有效监管之下。

3.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向家长、学籍所在学校反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形成资料台账;了解学生的需求,及时排查发现、解决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外出管理

1.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试备案制度。

2. 学生外出学习前,艺术考试培训机构要与外出学习、考试地点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外出学习的顺利进行,安全出行。

3. 学生外出学习中,应当加强过程监管,专人专班跟随管理,确保学生学习安全、有序、有效。

三、加强交接管理

1.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因业务需要与其他学校或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应当保障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

2.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应当与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学生身心情况,签订管理交接协议,明确学籍学校、机构、家长、学生四方的交接时间节点、安全管理义务及责任等内容。

3. 发生安全等意外情况,应当按照应急处置要求,迅速处置。

四、加强收费管理

1. 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2. 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应当在区教育局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和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预收费资金和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预收的学费必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3. 实行“一费制”收费,除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不得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各艺术考试培训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为我区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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