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湖化工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发布日期:2024-01-10    来源:区应急局字体大小:

2023 12 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长沙金麟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 1 名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黄领)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我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黄领立即停止工特种作业(施工)。该公司按照《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整改完毕。当日,我局启动对该案立案调查,通过进行现场取证、询问相关人员、收取相关资料,固定了本案证据。我局认为,湖南盐湖化工有限公司1 名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20231227,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湖南盐湖化工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处罚没有异议,20231227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天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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