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2-04-0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字体大小:

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长沙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的提速之年。全区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和强省会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守住粮食安全和防返贫两条底线,全面推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打造长株潭绿心地区乡村振兴的雨花样板,为“立足中部领先、迈向全国十强”赋能助力。

一、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一)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按照市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将播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建立动态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播种计划。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水稻种植。按照“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用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加强承包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将耕地抛荒纳入对镇村两级考核范围,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现象。严格开展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确保农业环境质量等级与往年持平。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提升粮食供给品质,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有效防范农业风险隐患。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准备,完善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统筹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入场查验、同步检疫和无害化处理,扎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配合省、市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推动由活畜禽调运向冷鲜肉品调运转变。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身份证”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源头管控,强化部门联动,精准灭除“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入侵物种。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三)推动绿心中央公园省市区共建。围绕打造“永不落幕的世界级花卉园艺博览园”总体定位,根据省绿心中央公园规划编制进度及绿心准入办理情况,适时启动绿心中央公园(花博园项目)建设,搭建花博园建设运营平台。把握“一芯、两会、三区”目标方向,建设最具湖湘特色、最浓花卉文化、最富艺术创意、最全产业链条的博览园。立足生态好、区位好、基础好的优势,在形态、业态、质态上做好规划,实现绿心品牌影响、绿心概念认知、绿心整体形象提升。

(四)启动湖南花木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园建设。围绕打造全省、辐射中部地区的花卉苗木示范种植区、集中交易区和展示区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湖南花木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园。加快编制花木文化和旅游产业规划,加快出台花木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围绕跳马金屏、洞株路、双溪港、石鸭公路沿线,采取统一规划、文旅融合的方式,重点打造一批花木展示、交易、流通为一体的精品示范基地,推动花木文化和旅游产业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和全产业链化发展。

(五)全力助推重点企业项目落地。加快红星花卉市场整体搬迁,完成红星金屏花卉市场主体建设,初步建成全市重要的花卉生产基地,打造长沙市花卉苗木精品示范交易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根据省绿心中央公园规划编制进度及绿心准入办理情况,推进金屏融城生态新城建设,加快推动绿道项目建设,含绿道、游览服务设施点(驿站)、生态停车场(采用非硬化铺设生态植草砖)、绿化、驿站等,助力绿心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六)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商资本下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支持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各村合作,盘活整合闲置土地、劳动力和资产资源,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符合绿心地区发展需求的特色农业经济、田园综合体项目。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全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基地和周末社团服务课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搭建跳马电子商务、乡村文化旅游项目的快车道。

三、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七)深入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统筹涉农力量,整合涉农项目,加强协同配合,集中力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分类建设美丽宜居村庄20个。按照生态保护好、环境维护好、庭院整治好、水体治理好、道路建设好的基本要求,建设17个普惠达标型美丽宜居村庄。坚持生态美、村庄美、产业美、生活美、风尚美的标准,建设3个精品示范型美丽宜居村庄。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申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需具备相应基础条件、规划设计、群众基础和管护机制。坚持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和管护。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八)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实现农村户用非无害化厕所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做好改厕质量监测和维护工作。加快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乡一体、覆盖全域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行城乡一体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月评比、季排名、年总评”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支持创建省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评选一批美丽庭院、卫生家庭。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农村居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

(九)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提标提质。按照镇村规划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不断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防设施,进一步对农村公路“白改黑”提质打造美丽农村路。完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年度任务,分步骤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高质量完成年度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燃气下乡,推广普及清洁能源。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十)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让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加快农村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缩小区域差距,整体提升全区学前教育质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名师农村工作站2个,市级培训乡村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16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对乡村学校的精准帮扶工作力度,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设备覆盖率。

(十一)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巩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全覆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家。健全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提质改造村级儿童之家1家。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实现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全覆盖。优化乡村便民惠民服务。

(十二)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智慧乡村等方面加大指导和支持,助力提升乡村路、水、电、气、讯、广电、物流“七张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完善。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均等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三)重点推进水域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全区水域、岸线、水质等保护管理,确保浏阳河、圭塘河和双溪港水质年度水质达到Ⅲ类地表水标准,官桥撇洪渠跳马段水质年度水质达到Ⅳ类地表水标准。逐步推进河、库、小微水体等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管护机制,加强各部门巡查联动,联合打击对损坏河、库、小微水体等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双溪港中小河流水环境治理,建设放心满意水库6座,建设小微水体管护示范片区1个。

(十四)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健全一长三员分区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林长会议、部门协作、林长巡林等制度,激活三级林长组织活力。加强巡林护林,强化生态保护和灾害防控,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在确保疫情不扩散的同时,拔除疫情小班2个。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方式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在生态绿心区组织退化林修复4664亩,大力提升区域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增加林业碳汇储量,实现林草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四、强化乡村治理实效

(十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换届后镇、村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坚持和完善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建立村级工作事务准入制度,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严格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增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综合功能。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十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新一轮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实现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40%以上,培育一批经营稳定、管理规范、动能强劲、运行高效的集体经济强村。稳步推行“村社分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账户,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集体经济收入使用范围和程序。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供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房产物业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资产资源入股、托管、 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开发产业项目。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债”的原则,制定村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压实区级主导、乡镇(街道)主责、村级主体、部门指导监管的村级债务化解责任,健全村级财务监管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科学有序化解存量债务。

(十七)探索乡村善治模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积极争取申报数字乡镇示范点,提高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落实党建+微网格“五个到户”。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探索村组议事协商新形式,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集成推广村民档案、“屋场会”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和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十八)注重人才振兴支撑。落实长沙乡村振兴人才新政,开展职业技能大比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村工匠”,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体系。围绕乡村人才“进得来、稳得住、留得下”,对有创业愿望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创业技能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发挥高校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招募大学生团队以绿心之芯为样本,打造乡村振兴创业项目案例。依托商会、协会组织开展引乡贤、回故乡、建家乡行动,推动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治理。

(十九)传承优秀乡村文化。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60%。全覆盖建设镇、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挖掘各类乡村文艺人才,支持各村因地制宜建立特色文艺队伍。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支持村民自发组织“村晚”、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编制符合本地区村庄风貌要求的建房图集,加强乡村特色风貌引导,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文化自信。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落实农村改革任务。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相关工作。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配合省、市搭建集体产权交易监管平台,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建设,以宅基地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加快推动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强化宅基地管理督导考核,完善“三级网格化”巡查机制,通过村级日常巡查、乡镇定期巡查、区级每季督查等,实现村民建房全过程监管。严守土地改革“三条底线”,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建新不拆旧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加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十一)守好防止返贫底线。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救助。做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标注消除,规范防止返贫排查、比对、核实、帮扶、退出等工作环节,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应纳、应帮尽帮。用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防贫保险、社会帮扶等针对性措施。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点,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强化产业帮扶举措,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建设就业帮扶基地,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巩固结对帮扶,强化监测帮扶,抓实社会帮扶,形成帮扶工作合力。

(二十二)严格资金项目监管。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投入稳定,落实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规范项目入库程序,科学选择铺排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往年要求,强化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作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摸清扶贫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加强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强化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做好到户类资产管理指导,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二十三)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对口帮扶溆浦县,龙山县石牌镇、大安乡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拓展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双方高层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高层互访机制,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每年安排溆浦县、龙山县石牌镇帮扶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安排大安乡帮扶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发挥帮扶双方各自优势,深入开展产业、就业、消费、人才和文教卫等领域的帮扶。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压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强化党政同责,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将相关区直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年度具体目标、具体项目、具体举措上。各区直部门、跳马镇主要负责人要向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述职。

(二十五)做实乡村振兴统筹机制。发挥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建立重点任务领办、重点项目督办、重点问题交办机制,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乡村振兴资源整合和项目统筹,区直各部门涉农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要围绕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进行铺排。加强区、镇两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考、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责。

(二十六)全域推进示范创建引领。深入推进跳马镇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工作,全面启动五星级乡村振兴村建设。开展“党建聚合力”工程联村共建促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和“乡贤助乡”行动,鼓励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和巾帼建功行动,发挥工青妇、志愿者、离退休干部等各类社会群体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雨花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经验,讲好乡村振兴的雨花故事,在全区上下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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