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经济合作社),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26年度雨花区圭塘街道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检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7日
2026年度雨花区圭塘街道安全生产行政监管
执法检查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和要求,我街2026年度将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法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核查等职责,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以及《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
三、执法方式
根据执法工作日及其他工作任务,结合省、市、区工作要求,选取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17家,纳入2026年度计划执法(详情见附件)。
四、执法内容
1、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3、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情况;
6、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情况;
8、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情况;
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的情况;
1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
12、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
1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情况;
16、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情况;
17、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8、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经审批擅自作业的情况;
19、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情况;
20、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情况;
21、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评估的情况;
22、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情况;
23、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24、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
25、依法监督检查其他内容。
五、执法要求
1、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有权查阅、复印相关资料和进入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保证向执法人员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执法人员按计划执法,必须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完成执法工作,所有执法资料将全部录入“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
3、被检查单位应当对照监管执法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4、被执法检查单位如有疑问,请咨询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应急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5213323。
附件:2026年度雨花区圭塘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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