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办发〔2022〕23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下放部分区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62号)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放权赋能改革增强活力,充分调动街道(镇)积极性。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雨花实际,决定向街道(镇)下放11项区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现将《长沙市雨花区下放部分区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下放部分区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清单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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