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1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要求,区人民政府对201511日至2022730日制定并经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废止《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实施细则》等5个规范性文件(详见附1);

二、宣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等10规范性文件失效(详见附2

决定《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详见附3);

决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2个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详见附4);

五、确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等25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5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标注日期(未注明日期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制定程序重新办理;需重新公布的文件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各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进行修改、宣布失效、废止或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

1.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区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21031


雨政发〔2022〕50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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