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雨花区2021年老旧小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来源:雨花区政府字体大小:

雨政发〔202141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雨花区2021年老旧小区及其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雨花区2021年老旧小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9月至20226月分批启动实施

二、实施范围

1.雨花亭街道曲塘社区区环卫局宿舍;

2.高桥街道五一社区交警宿舍、东进小区、武警宿舍,永定社区省卫健委宿舍火焰社区火焰小区;

3.左家塘街道官塘冲社区建安小区、铁建小区、人印小区,荷叶塘社区中级人民法院宿舍,牛角塘社区公交小区,湖橡社区湖橡小区;

4.侯家塘街道梓园社区省歌舞剧院宿舍小区韶山路社区原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大院小区麻园湾社区省商业厅宿舍小区、麻小宿舍小区、区委宿舍小区、市农委宿舍小区、省肉食水产公司宿舍小区;

5.砂子塘街道茶园坡社区变压器厂宿舍、馨安苑、建丰公寓、王家冲小区(2029栋、43栋),野坡社区法官公寓;

6.东塘街道七里庙社区市歌舞剧院宿舍小区,华银园社区雨花亭乡政府宿舍小区浦沅社区浦沅小区1114栋;

7.圭塘街道体院路社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宿舍;

8.洞井街道新裕社区洞井石油小区;

9.井湾子街道金盾社区环保学院宿舍,香樟路社区湖南行政学院宿舍小区。

三、实施内容

楼栋整治;排水管网改造;小区道路提质改造、增设停车管理系统、增设停车位,改善小区交通循环;监控安防设施、绿化提质;通信线路整理;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等。

四、实施要求

列入本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城区老旧小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实施。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及违章广告招牌等应在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将依法强制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扰、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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