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发〔2021〕41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雨花区2021年老旧小区及其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雨花区2021年老旧小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分批启动实施
二、实施范围
1.雨花亭街道曲塘社区区环卫局宿舍;
2.高桥街道五一社区交警宿舍、东进小区、武警宿舍,永定社区省卫健委宿舍,火焰社区火焰小区;
3.左家塘街道官塘冲社区建安小区、铁建小区、人印小区,荷叶塘社区中级人民法院宿舍,牛角塘社区公交小区,湖橡社区湖橡小区;
4.侯家塘街道梓园社区省歌舞剧院宿舍小区,韶山路社区原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大院小区,麻园湾社区省商业厅宿舍小区、麻小宿舍小区、区委宿舍小区、市农委宿舍小区、省肉食水产公司宿舍小区;
5.砂子塘街道茶园坡社区变压器厂宿舍、馨安苑、建丰公寓、王家冲小区(20-29栋、43栋),野坡社区法官公寓;
6.东塘街道七里庙社区市歌舞剧院宿舍小区,华银园社区雨花亭乡政府宿舍小区,浦沅社区浦沅小区11-14栋;
7.圭塘街道体院路社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宿舍;
8.洞井街道新裕社区洞井石油小区;
9.井湾子街道金盾社区环保学院宿舍,香樟路社区湖南行政学院宿舍小区。
三、实施内容
楼栋整治;排水管网改造;小区道路提质改造、增设停车管理系统、增设停车位,改善小区交通循环;监控安防设施、绿化提质;通信线路整理;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等。
四、实施要求
列入本次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城区老旧小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实施。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及违章广告招牌等应在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将依法强制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扰、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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