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发〔2021〕27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7.26”道路
运输事故和湘府路“8.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申请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7.26”道路运输事故和湘府路“8.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雨应急字〔2021〕19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两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意见,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收到批复后,你局应依法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局应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并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的规定,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7.26”道路运输事故和湘府路“8.19”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结束,事故调查组自行解散。
特此批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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