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发〔2020〕46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雨花区原国税局生活小区
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原区国税局申请,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雨花区原国税局生活小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实施范围
砂子塘街道金地社区原雨花区国税局生活小区(3栋房屋),桔园社区原雨花区国税局生活小区(5栋房屋)。
三、实施内容
对部分楼栋立面进行整治;对排水管网堵点进行改造;对社区道路进行提质改造,适当增加停车位,改善社区交通循环;对社区绿化进行提质;对社区内通信线路进行整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等。
四、实施要求
列入本次提质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城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的实施。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及违章广告招牌等应在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将依法强制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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