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政发〔2020〕43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4.8”道路
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4.8”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已收悉。结合《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雨花区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4.8”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意见,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收到批复后,你局要依法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在10日内将批复文件、事故调查报告报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你局要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并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的规定,长沙晨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4.8”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结束,事故调查组自行解散。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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