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0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字体大小:

  雨政办发〔2019〕27号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17号)精神,结合雨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改革目标

  以打造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目标,构建更加良好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一窗受理、实时流转、阶段并联、多规合一、全程督办、致精致简、汇总发证”为主线,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科学化、标准化;以解决审批环节流程中的突出问题,摒弃不合理、不合法、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为抓手,细化、优化和完善审批体系,达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66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9个工作日、一般性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为43个工作日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成立雨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邹春林任组长,副区长王明玖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组织召开部门联会议,协调解决部门分歧和改革中的其它重要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精简审批流程,构建致简体系

  (一)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前置条件,合并审批事项,转变审批管理观念,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审批时序,优化流程。

  (二)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各审批阶段由具体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主要包括项目审核批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分局牵头,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核发和部门并联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者与相关阶段并行办理。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投资和工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度,协调做好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代办配套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帮办代办”工作,形成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并联审批和线下帮办代办相互推进有机融合的良好机制。

  (三)简化审批事项条件。取消施工许可申报材料中的资金到位证明、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标上限值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施工和监理招标。取消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环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除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外,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招标方式。

  实行“多审合一”。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可同时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消防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统一核发施工图审查备案表,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不再单独办理质安注册手续。

  四、整合申报表单,开辟便捷通道

  全区实行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办事流程(详见附件),统一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明确申报材料要求,采用统一规范的申请表单。全区实行“一个审批阶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完成多项审批”的告知受理审批运作模式。

  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和方式,明确承诺责任及监管措施。申请人按要求和规范做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结合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容缺或豁免清单。根据建设单位信用情况,采取差别化审查和监管。对违反信用承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运用省市系统,实施统一监管

  依托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将区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子项,以项目立项阶段赋予的项目代码贯穿各审批阶段,实现全程流转、并联审查。

  各审批部门要根据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编制统一的标准化工作规则、审查要则要求及细则,确保审批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服务对象补正材料须一次性告知,实时在线监督项目进程,确保项目审批按程序限时办结。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六、开通一窗受理,提供综合服务

  整合全区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窗口,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对区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一窗受理服务,负责报建咨询、进窗受理、投诉处理、效能监管等工作。同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发展改革、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4个“后台”,分别负责项目4个阶段的业务流转审批和水电气通信开通等服务。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建立社会投资和工业投资类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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