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局部区域的群众投诉集中”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0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字体大小:

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局部区域的群众投诉集中”问题,我区已于2026年5月15日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推进长效化和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导、督查通报等,进一步压实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监管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体责任上肩。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机制。2019年以来,我区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3次、召开环委会全体会议11次、工作调度会115次,专题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确保生态环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夯实责任体系,明晰职责边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抓好《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长沙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地执行。结合我区实际,颁布实施《雨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边界,督促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协同发力,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三)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各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执法装备现代化与监管手段智能化建设,配备升级无人机、便携式检测设备、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深化智慧执法平台应用,实现线上巡查、数据归集、案件办理一体化运作。全面推行入企执法“扫码留痕”,建成标准化询问室与证据管理室,推动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精准化、规范化与高效化水平。

(四)深化宣传教育,凝聚环保共识。聚焦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推动形成企业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强化协同联动,破解监管盲区。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职、担当作为,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二)提升监管效能,筑牢生态防护底线。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网格划分与人员配置,实现监管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结合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细化分类监管标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抽查频次与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智慧环保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三)强化协同联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紧扣区“决战项目主战场,决胜产业新高地”工作主题提供要素保障,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源头减排与精细化治理,助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优化监管与服务模式,在严格监管中提升服务效能,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

联系电话:0731-85881808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区政府机关大院二号楼B栋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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