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报告反馈的“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深化”问题,我区已于2026年5月15日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定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宣讲等形式,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中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提升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长沙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落实,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强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主任制”,完善调度、会商、约谈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每年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促落实。
3.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依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制度保障。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雨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细化区直部门、街道(镇)和社区(村)环保责任。要求各街道(镇)要对自己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具体负责,各部门要对自己线上的环保问题具体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强化调度,严格奖惩,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4.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
深化学习研究,带头履职尽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带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1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0次,组织召开9次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环保督察等工作。
5.党委、政府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时,要对标对表,细化措施;要举一反三,统筹解决区域性、根源性问题;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聚焦问题整改,推动常态长效。历次环保督察省、市整改方案出台后,区委、区政府不打折扣制订区级整改方案,对照方案逐一落实各项问题整改,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责任单位。2017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制订出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长沙市雨花区整改工作方案》《长沙市雨花区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长沙市雨花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长沙市雨花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对标逐一具体落实,确保问题按时保质得到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定力,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各部门单位主动履行各自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3.从严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紧盯常态长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让群众放心满意。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
联系电话:0731-85881808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区政府机关大院二号楼B栋518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