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区新闻出版局字体大小:

长沙市雨花区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方式 记录场合 记录内容 执法部门 记录人
1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照相 送达地点 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的过程 出版科 执法人员
2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照相 听证场所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事由和听证纪律,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听证参加人是否申请回避;(二)行政许可审查人员陈述审查意见,说明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提供有关证据;(三)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陈述,提供有关证据;(四)听证主持人询问;(五)听证参加人相互质证、辩论;(六)听证主持人按照行政许可审查人员、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的先后顺序征询最后意见;(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出版科 执法人员
3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照相 听证场所 主持人、记录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出版科 执法人员
4 行政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照相 随机抽取现场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出版科 执法人员
5 文书送达 留置送达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照相 送达现场 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出版科 执法人员
6 邮寄送达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照相 邮寄场所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拍照记录。 出版科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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