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区“八五”普法规划,根据统计系统实际,制定本部门五年(2021-2025)普法规划并认真实施。重新梳理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政工法制科 办公室 |
2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 |
局党组 办公室 政工法制科 |
3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
政工法制科 |
4 |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有关文件的宣传学习。 |
政工法制科 |
5 |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局党组 办公室 |
6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政工法制科 办公室 |
7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依法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
政工法制科 |
8 |
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统计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 |
政工法制科 办公室 |
9 |
持续推进和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入党校主体班。 |
政工法制科 |
10 |
积极推进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 |
政工法制科 |
11 |
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12.8”统计法宣传日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
政工法制科 |
长沙市雨花区统计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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