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雨花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相关文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四个一流”现代化强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质量与效能“双提升”,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司法所负责人列席街道(镇)党政相关会议。凡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应审尽审。二是加强文件合同审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共审查区委议题、文件、合同59件,区政府议题238件、文件71件、合同59件,参与区重大项目调度会并提出法律意见114次。聘请湖南英萃等3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涉法事务把好法律关。各部门单位、街道(镇)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区政府系统办理区人大建议95件、区政协提案97件,实现办复率100%。

(二)坚持执法与监督“共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创新“错题本”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抽取全区15家执法单位共计101件执法案卷,其中涉企行政执法案卷80余件,集中评查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区213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能力考试。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持续深化城管、市监、应急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督促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关于市直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处理意见》,对进一步厘清区直相关单位执法边界和执法权限争议事项进行指导。动态厘清街道(镇)权责清单,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实施方案》《落实“首违不罚”“四张清单”制度实施意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制定《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督促执法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防止行政检查扰企。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利剑护蕾·2023”、整治交通顽瘴痼疾、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行动。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建立互联网违法行为协同整治体系,处置无实体违法开展互联网交易主体155家。发挥特约监督员作用,为行政执法工作建言献策。

(三)注重改革与服务“再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编制并公布《长沙市雨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自贸雨花区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开展特色“‘一件事套餐式’+‘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6件“一件事一次办”完成再升级。推进自贸雨花区块放权赋权工作及“极简审批”落实到位,探索试行跨层级部门间并联审批,为企业提供更优服务,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办成事。二是政务服务持续升级。依托“雨花市民之家”,实现进一张门办千件事,加强“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宣传推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增加用户群体数量,拓展更多应用场景。与7省16地合作为民事项实现“跨域通办”,极大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异地办事。创新12345市民热线改革,深化“热线+网络”联动模式,充分发挥网格专职巡查员力量,调查督办疑难工单,并纳入“百日攻坚”行动,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幸福度。三是政务公开形成常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揭榜竞优”活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编写雨花区政府公开制度宣传册,完善街道(镇)、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政务公开体系向村、社区延伸。今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万余条。

(四)坚持防范与化解“齐推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成功调解各类纠纷5260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1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启用全国首家企业用工风险“一站式”防控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构建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调处机制”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二是提升复议应诉水平。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823件,已审结696件。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的无一败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全区行政机关经法院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10件行政应诉案件由部门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庭审,就是最生动的法治课”——雨花区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在《湖南日报》刊载推介。三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示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征集上报“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民法典宣传月、“雨润花开守‘未’成长”、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宪法文化主题公园的选址和规划工作。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通过率100%。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学正风”专题研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进行交流。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审议重大行政决策有关文件,要求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用好“六强”学堂、雨花大讲堂等学习平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动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三类示范样本打造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三)切实加大督察力度。将“全面依法治区”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现场述法+书面述法”的方式,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强基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开展法治督察,组织对5个部门、2个街道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相关文件、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普遍存在老龄化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理解不够到位,有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背景和实践工作经验,难以适应要求较高、日益繁重的具体涉法事务。

(二)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创新。部分单位仅满足于完成普法规定动作,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的精准性、针对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雨花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增强法治意识。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计划,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法治督察、考核评价机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本打造,培育示范典型。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严格规范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决策程序的事前、事中监督和制约机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统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域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格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集体讨论、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免罚轻罚”“首违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常态化清理,深化各环节评估,坚决纠正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全民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大力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乡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宪法文化主题公园规划好、建设好,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

(六)坚持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推动矛盾纠纷调解“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和街道(镇)、社区(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让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优势更加凸显。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提升应诉能力。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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