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办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文明创建、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统战、文秘信访、文化体育、工青妇、文教卫生、督查督办、文书档案、政务服务中心、后勤服务(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取)、机关管理工作。2、经贸办负责经济工作(含招商引资、护税协税)、统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清欠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综治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普法宣教、610及反邪教工作,治安巡防、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4、城管办负责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创建迎检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5、社会事务办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城乡低保和社会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管理、民政优抚、老龄老干关协、社会保障、残联以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6、财政所负责街道财政财务收支核算、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人事劳资、审计工作并对社区(村)级财务监督以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7、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以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8、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规划建设、国土管理、科技科协以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人武部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10、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信访接待和提供政务咨询。接收代办、初审及其他申请材料、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