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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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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10-22    稿件来源:


社区居委会:

根据我镇社区干部工作实际,现将社区干部工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此标准严格执行,与此不符的工资文件同时废止。

社区干部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和相关福利费组成。

一、基本工资

1.社区书记、主任:1200元/月。

2.社保编制干部:1200元/月。

3.委员:1000元/月。

4.单位选派干部由原单位发放。

二、职务补贴

社区书记、主任:100元/月

委     员:50元/月

三、福利待遇

1.节日费用: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端午、中秋每个节日发放不高于200元/人的节日费。

2.通讯费

社区书记、主任:通讯费150元/月

委     员:通讯费80元/月

3.汽车摩托车油修费

汽车私车公用者:书记主任600元/月,委员300元/月

摩托车私车公用者:两委成员200元/月,无车的补助100元/月

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待遇参照镇政府临聘工作人员标准发放。

五、奖金

年终奖金发放标准由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综合评定审批核定后按实发放。

此标准从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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