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洞井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现通知如下:洞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佑明副组长:朱跃良、王 强(常务)成 员:张福新、谢国富、聂文涛、李杏仁、尹新国吴海军、王润虎、李 芳组成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计生办、城管爱卫办、经济办、农业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小城镇办、工业园拆迁办、政务服务中心、镇治办、拆违办、重点办、商贸城社区、新城社区、新裕社区、白田村、洪塘村、桃花村、牛头村、和平村、天华村、板塘村、鄱阳村、桃阳村、金井村、新兴村、洞井村、高升村、联盟村、同升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杏仁兼任,副主任由王润虎、李芳兼任,成员由邹科军、刘琨、蔡青春、汤伟、周为组成。办公室分督查、宣传、资料3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1.督查组组长:李杏仁成员:邹科军、汤 伟、高 峰2.公共秩序整治组组长:张福新成员:吴建清、江玉功、彭克勋、要如峰、吴吉珍3.门店经营整治组组长:聂闻涛成员:吴桂强、朱红梅、邓 敏、贺丽琴、张 科4.宣传组组长:李杏仁成员:邹科军、刘 琨、周 为5.市容环境整治组组长:王润虎成员:王东山、张建文、蔡青春6.资料组组长:李 芳成员:刘 琨、唐懿湘、邓 敏、周 云、周 为、吴吉珍、蔡青春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委员会 洞井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