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镇依法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全镇法律服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聘请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我镇常年法律顾问,为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法律服务范围1、顾问方承担全镇法律服务的责任,依法维护全镇的合法权益;2、为全镇依法行政及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或者应全镇要求,从法律上对所决策的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3、协助全镇制定、建立、健全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书》的完善,使全镇的管理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4、为全镇起草、审查、修改各种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并参与全镇对外招商的项目谈判、重大签约活动等;5、根据依法治镇的需要,配合支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法律培训;6、根据全镇的授权以及全镇提供的资料,向全镇的债务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提示或敦促其履行法律责任;7、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全镇与其他行政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8、处理全镇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纠纷,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9、为全镇下属村民委员会及相关企业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把关;10、研究探讨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造工作,并为将来的具体实施做好准备。二、聘请法律顾问费用依据我镇与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由镇每年定期向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为此,要求各村、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每年统一向镇政府缴纳伍仟元人民币作为聘请法律顾问部分费用。三、工作要求 1、法律顾问要为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法律关,在为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时,确保法律事务文书的合法性、可行性,并保证顾问单位行为的正确实施以及得到法律保护。2、法律顾问要及时为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经常性地对基层进行走访,了解基层存在的法律事务问题,并及时解决。 3、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法律顾问的衔接和协调,对于涉及本单位的法律事务及时通报给法律顾问,使法律事务得到快速、妥善、依法解决。 4、为有效整合全镇的法律服务资源,并充分发挥镇法律顾问的作用,形成全镇统一的法律服务模式,请各村、社区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要求,不另行聘请法律顾问。以后各村、社区起草、签定的各项法律事务文书必须经过镇法律顾问把关。 5、本通知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镇司法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