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首 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雨花 政务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政府文件
文字显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雨政办发〔2007〕84号关于成立雨花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09-03    稿件来源: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雨花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庆和

副组长:罗四安   刘松山   唐荣欢   赵振平

  员:唐     聂荣华   谢爱龙   秦勇忠

罗志明   黄生文   汤小辉   傅志刚   

           易光明    

杨远高   刘新辉         

               吴海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体局),由赵振平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雨花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任务分工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人

备注

1

宣传部

负责做好文物普查期间的宣传。

 

 

2

史志档案局

1、负责提供与文物普查相关的历史资料、文献等;2、负责所属档案馆内可移动文物的调查认定工作。3、负责提供所在区域内文物普查所需的历史文献资料等。

 

 

3

发改局

将文物普查工作列入区政府工作计划,并在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充分吸收文物普查成果。

 

 

4

财政局

负责文物普查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并做好监管工作。

 

 

5

民政局

负责协助调查所属区域内与文物普查相关的工作。

 

 

6

农林水利局

负责协助调查所属区域内与文物相关的水利设施等。

 

 

7

文体局

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主要任务是:(1)制定普查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与市文物普查工作指导组及文物普查所涉街、乡、镇的衔接;(3)组织开展文物复核认定工作;(4)开展普查结果登录工作,并实施全区文物普查数据库工程;(5)定期向市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文物普查情况;(6)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宣传工作;(7)编制普查工作报告并报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8)组织确定公布一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将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纳入保护范畴;(9)将普查成果交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作为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文物行政审批的依据。

 

 

8

工业局

负责协助调查所属区域内与文物相关的工业文化遗产等。

 

 

9

房产局

负责提供涉及文物的有关房产、档案资料。

 

 

10

交通局

负责协助调查所属区域内与文物相关的古道、古桥、码头等文化遗迹。

 

 

11

国土分局

负责协助调查所属区域内与文物相关的矿产遗址、古化石等文化遗迹。

 

 

12

规划分局

协助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文物保护相关控规工作。

 

 

13

宗教局

1、负责协助调查所属区域内与文物相关的宗教设施;2、提供相关宗教资料。

 

 

14

街、乡、镇

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文物普查工作,接受上级及其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相关附件下载:

    
Copyright © 2008 www.yuhua.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主办 长沙市雨花区信息中心承办
网站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731)5880074 E-MAIL:xwzx@yuhua.gov.cn
网站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731)5880051 E-MAIL:master@yuhu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