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长沙市雨花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长沙市雨花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公安部消防局“11.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到2008年3月15日止,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冬防工作,为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理念,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努力创建“平安雨花”。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雄文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卫生局、区人防办、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及各街道、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冬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区消防大队内),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曾令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为龙头,深入持久开展三大消防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要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围绕“生命至上 平安和谐”的主题,部署开展一次社会面广的消防宣传活动。区消防大队要安排专门人员到社区、农村、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悬挂消防宣传条幅和宣传挂图,要组织进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要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活动,掀起一股关注消防、关爱生命的热潮。二是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简称五进)活动。冬防期间,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各学校组织对学生进行一次以上集中消防安全教育,开展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各街道、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消防示范点的建设并逐步推广,以点带面,督促有条件的村建立义务消防队、联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自救组织。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利用橱窗、宣传栏制作消防知识专题宣传栏,在人员聚集地、行政村村口、道路边设置固定宣传牌,并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区内各派出所要利用农村赶集等时机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防火咨询活动。三是要全面加强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机构,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纳入职业技术培训教学之中;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督促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二)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开展四大专项整治,净化全区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督办会议精神,依法督促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销案。不能整改销案的,要依法实施关停。在冬防期间,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二是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汲取福建“10.2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继续推进对集“生产(经营)、储存、住宿”等功能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的集中整治。冬防期间要重点整治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场所;利用住宅或出租房从事生产、加工与住宿混同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分布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等人员大多留宿的经营性场所;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区工商分局要结合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行动,与区消防大队一道加大对“三合一”商场、市场的整治,要对所有商场、市场的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对火灾隐患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三是强化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单位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区卫生局要对所属医院及附属院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其他卫生医疗机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医院人员多、难于疏散的特点,部署开展一次综合性的消防灭火疏散演练;区文体局要组织对文化娱乐、电子游艺、放映等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情况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职责制度,进行灭火疏散演练;区安监局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督促其重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四是要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和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计、使用假冒或不合格消防产品、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根据国家要求推行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严防未经身份认证的消防产品流入建筑领域。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应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区建设局和区规划分局要重点排查涉及城乡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区消防大队一道对区内的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相关台帐。
(三)以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为目标,完善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监督责任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要求,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和各消防重点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区内各单位要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消防大队或当地派出所备案。全面落实消防监督三级管理,依据职责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把火灾防范工作延伸到社区和村,把消防监督责任落实到每一名防火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身上,防止失控漏管。二是加强社区和村消防体制建设和基础建设,全面推行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多层次火灾防控体系。依托“46810”工程,完善社区消防员和宣传员的配置,督促街道、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和机构,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街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冬防期间,在全区选择两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创建两个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样板工程。区内所有设有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和单位,要主动与火灾事故远程监控系统联网,依托高科技平台,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防控系统。三是要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火灾事故善后处理体系。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重点在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经营可燃物品的商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娱乐场所、营业性加油、加气站等单位和场所中推广,努力提高社会火灾风险防范水平,完善火灾事故善后处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部署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要把做好消防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冬防工作方案,适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扎扎实实搞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工作中,区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实现区级重点单位的检查率100%,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其余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对火灾隐患严重、拒不整改、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单位,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采取严厉手段强制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构筑社会化大消防的良好局面。区公安分局特别是各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整治,切实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区消防大队要及时掌握今冬明春期间的消防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反馈与交流,为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达到预定目标,为努力构建“平安雨花”、“和谐雨花”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