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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事故
发表时间: 2008-07-03 稿件来源:
烟花爆竹统称花炮。是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或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工艺品。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是某些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缺乏基本的燃放常识,盲目操作造成的。
应急要点
●受伤群众就近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专家提示
◆认真阅读并理解产品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
◆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燃放场地应空旷、平坦,无障碍物等。
◆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不许对人对物燃放。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瞎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不允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察,一般等15分钟后再处理。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还要注意点火的引燃时间及中间间隔时间,切忌中途靠近产品观看。
◆找到点火部位,检查点火引火线,分清快引、慢引,采用卷烟、香柱点燃慢引。
◆正确的点火姿势为侧身点火,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位于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轨迹方向。
◆点燃后迅速离开至安全地带。
◆小孩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燃放。
◆精神不正常(精神病犯者、酒后)禁止燃放,大风、大雨、大雾天气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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