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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及审批类
行政许可及审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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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修剪城市(不含公园)审批
发表时间: 2008-07-15 稿件来源:
一、许可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第三章第18条、21条、24条;
2、《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第四章第19条、20条。
二、许可范围
1、辖区内申请“修剪”树木及死(危)树处理审批事项;
2、辖区内申请“砍伐”或“移栽”审批事项。
三、申请材料
1、砍伐、修剪城市树木书面申请;
2、单位有效证照、经办人身份证和介绍信;
3、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①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②长沙市规划局审核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原件备查、复印件
一份);
③新开设消防通道口需占用绿地的,须有市消防委员会和市交警支队签署意见及详图(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四、许可程序
l、修剪树木及死(危)树处理:区城管局政务窗口申请、受理——区城管局、园林局联合查勘、初审——区城管局领导决定——区城管局政务窗口收费——报市城管局备案、制证——区城管政务窗口发证;
2、砍伐及移栽树木:区城管局政务窗口申请、受理——市、区城管局和区园林局联合查勘、初审——市城管局领导决定——区城管局政务窗口收费——市城管局窗口备案、制证——区城管政务窗口发证。
五、许可时限
七个工作日
六、许可费用
1、依据:
①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1998)125号令第21、2 5条规定;
②长价房字(2002)167号《关于收取城市道路绿化带占用费和损坏道路绿化带花草苗木补偿费用的批复》。
2、标准:树木花草损失补偿按类别、冠径大小、时价赔偿。
七、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5880977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路(火星路)香樟路交汇处
邮 编:410014
投诉电话:588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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