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工作概述
2020年11月,“领导信箱”共收信40封。涉及区教育局(8封)井湾子街道(3封)、砂子塘街道(3封)、洞井街道(3封)。其中咨询类19封,办结率100%;建议类3封,办结率100%;投诉类18封,办结率100%。
2、信件回复摘要
来信时间:2020-11-20
信件标题:产假天数与政策
来信内容:请问下现在女性员工怀孕未辞职 头胎生产后 产假正常是可以享受多久?有的说三个月有的有半年的说法 因此 无法确定相关的产假信息 也请告知一下 相关信息及政策条文 谢谢!
回复部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0年11月25日
回复内容:市民:
您好!您于11月20日关于咨询产假天数与政策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以上是有关女职工生育假期的规定,请您结合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0731-8588051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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