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日上午9点,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罗正平一行3人在东塘街道东塘社区主任的陪同下,对辖区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药店、餐饮企业、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物价进行了实地审核,并针对东塘社区内各中小型商业企业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问题实行了整改,要求各单位要有明码标价的价位牌。
随后在东塘社区会议室召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及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会议。东塘交易大楼、潮流堂服装市场、大都市商业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下发了区发展和改革局“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告诫书,限定时间进行整改,与企业负责人签定“明码标价责任书”,对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罗副局长强调,一要拓展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在现有基础上,将明码标价向所有商品交换场所和收费服务领域渗入。二要提高明码标价的规范化水平。搞好明码标价和实行价格与收费公示相结合,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三要强化明码标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注重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实行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