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和谐、拼搏、发展”的精神,坚持和发扬体育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新风尚,保证区第二届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决定在第二届运动会比赛中开展体育道德风尚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1、比赛时间在两天以上的比赛项目均进行评选。
2、评选对象为运动队。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遵守赛场纪律,端正比赛作风。不打架,不骂人,不搞弄虚作假。
3、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三、评选办法
1、运动队原则上按6:1的比例评选,男女队可分别进行评选,不足6个队不予评选。
2、评选活动由组委会,裁判组进行评选。
二OO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