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雨花区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立即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发出“机关支部+社区”开展共进活动的文件要求进行了研究,并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该项工作。在与对口单位——官塘社区初步联系的基础上,8月4日即拟制了“共进活动”工作方案。方案除明确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共进活动”组织外,对参与“共进活动”内容也做了具体安排:
一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社区迎检必备资料目录要求,协助社区重点做好迎检资料准备工作。
二是配合结对社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检点创建标准》的要求,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三是组织支部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共进服务”活动。
具体是:搞好社区对口帮扶工作,尽可能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精神、文化和物质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3名党员志愿者帮扶的社区困难老党员,坚持每月上门提供帮助和服务不少于2次;支持协助社区开展“护绿保洁、环境整治”活动,参与社区开展的“邻里守望”、“义务巡逻”和“周末奉献3小时”等活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做好与社区的沟通与协调,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前,物业管理中心已帮助该社区对2006—2008三个年度有关文明创建相关资料修订、完善工作,对接了3名困难老党员定期走访、帮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