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雨花区农业农村局解读《长沙市雨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相关文件精神,为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特制定《长沙市雨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倾斜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生产,确保每年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的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

(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行为相挂钩机制,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主要内容

《长沙市雨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区耕地地力补贴工作。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农民利益、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为总体目标,强化正向激励,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第二部分为主要内容,明确了耕地地力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依据、补贴发放负面清单、补贴资金安排和发放有关要求。第三部分为职责分工,明确了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跳马镇等部门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落地的服务效能。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明确了农户申报、村组公示、街道镇核录、区级核发四项步骤,进一步提高了补贴组织实施过程的准确性。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强化组织实施、强化政策监管、强化政策宣传,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见效。

四、补贴流程

(一)农户申报。农户自行向村民(居民)小组组长申报登记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等相关信息,村民(居民)小组组长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的登记表,并汇总上报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二)村(社区)组公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本村(社区)各村民(居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在村(社区)组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

(三)镇(街道)核录。根据各村(社区)上报面积,镇(街道)组织逐村复核上报数据,并将核定无误的数据经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实结果,录入补贴面积等补贴发放相关基础数据。

(四)区级核发。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数据抽查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建议,区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2023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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