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雨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来源:区应急局字体大小:

    


    2021年3月25日,我区公布实施了《雨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区应急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修订了《雨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预案》出台的法律依据?

答: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答:《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个部分。

《预案》主要内容

1、雨花区应急预案体系。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街道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预案组成。专项预案按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确定,共41项,上级规定需要增加的再行增加;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均需根据各自的职责职能编制部门应急预案;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雨花经开区管委会编制镇街级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镇街应急处置机构和区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编制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级专项预案修订责任单位。

2、突发事件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分为四级,一般突发事件启动区级应急预案,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上级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区级应急预案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启动响应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原则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类突发事件达到较大以上级别,区人民政府应与上级政府启动预案的响应级别一致。重点地区、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突发事件预期影响后果增大等情况,适当提高响应级别。由于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存在特殊性,其响应在专项预案中进行规定。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由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组成,明确了41类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和专项指挥机构。

4、应急预案演练。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区人民政府以及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雨花经开区管委会等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工作职责。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了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主要工作职责。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2021325

相关文档: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雨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