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花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字体大小:

    


    为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雨花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现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二、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具备立户条件需要建的;

)现有住宅属于危旧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现有住宅因灾毁需要重建的;

)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或者按照政策规定实行移民搬迁需要建设住宅的;

)自愿退出现有宅基地,向村民集中居住区集聚需要建设住宅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宅基地建房需要哪些程序?

(一)村民申请。村民申请建房的,应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户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本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第三轮公示表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复印件给农户,加盖村、组公章);

4.集体经济组织内直系亲属户口本、建房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房屋建房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5.住宅建筑设计图。

(二)组级意见。村民小组收到农户申请后,出具意见报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村级审查。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相邻权利人意见、村民小组会议决定等情况在村民所在小组公示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公示后5日内签署意见,报跳马镇审批;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公示后5日内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跳马镇申请核查,跳马镇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答复。

(四)核查联审。跳马镇应当自收到村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派出所等机构人员现场核查,实地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明确建房选址并明确层数。涉及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林业、环保、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五)镇级审批。核查联审后,报跳马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复审、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予以批准的,跳马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属于占用农用地的,由跳马镇先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核发,属于村庄规划范围内利用已有宅基地或空闲建设用地的由跳马镇同步核发。不予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应的救济途径。

四、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

)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者不具备立户条件的;

)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将原有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不符合本办法有关住宅选址、面积等要求的;

)已经参加集中建设住宅或通过征地拆迁安置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五、农村村民建房选址有哪些要求?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避开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下采空、地震断裂带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公益生态林,严格控制切坡建房。

在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组道路不少于3米。在高速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在机场周边建房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保护和机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房

)永久基本农田区域;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建筑控制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房区域。

六、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申请主体有哪些规定?

农村宅基地建房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每户最高限额用地标准。夫妻双方只能共有一处宅基地,单户家庭占地不得超过我区规定的标准。独生子女户不论几代人只能作为一个家庭户型;有两个以上农业户口子女、子女已达婚龄且嫁娶的,经公安机关分户可作为两个以上家庭户型,但父母须伴靠一个农业户口子女建房。独生子女户可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证增加占地面积10平方米。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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