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5    来源:区政府办字体大小:


一、政策依据: 

为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1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底,完成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实现厨余垃圾进场有效数量达到年度本区生活垃圾总量15%以上;年度可回收物收集量达到全区生活垃圾总量1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分类设施

1.源头分类设施提标。规范生活垃圾类别名称、标志和图形符号,2020930日前全部更新到位。

居民区主要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桶,且原则上采用脚踏开盖式。每个居民区应当规范设置1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

集中就餐场所设置餐厨垃圾投放设施;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设施。

居民小区、集中办公区、商业综合体结合实际,规范设置大件、装修垃圾收集点。

2.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按照片区统筹的原则,确保每个居民小区配备1台以上标志和图形符号清晰、具备分类收集功能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

按照片区统筹、满足分类存放转运的原则,加快推进物业小区垃圾站的新建和改造,规范建立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3.终端处理设施提标。加强大件、装修、园林、果蔬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及建设工作,切实做好源头分类减量。

(二)完善工作机制

1.精准掌握基础数据。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和归口管理,确保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全面、准确。

2.落实各项操作规范。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七大类收运处置作业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收运处置体系。

3.落实收运一张图管理。物业企业负责将本小区的家庭厨余垃圾,转运至街道(镇)指定的厨余垃圾站(点);街道(镇)、社区负责开放式小区的家庭厨余垃圾转运工作;区环卫中心负责将家庭厨余垃圾从厨余垃圾站转运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加强家庭厨余垃圾质和量的监管,及时查处混投混运行为,将市公布的家庭厨余垃圾质量和源头追溯、整改情况,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考核。

4.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指挥部牵头制定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常态督导、调度、通报、讲评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5.打造示范和样板。继续推进以街道(镇)为单位的示范片区建设,202011月底前完成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各街道(镇)年度创建不少于10%的居民家庭源头分类投放示范小区。

(三)强化源头分类

1.提高居民知晓率。

2.注重居民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

(四)提升法治效果

加强《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和落实,不断提升居民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有序推进执法工作,对混投混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处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升法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

2.广泛宣传引导。

3.加强经费保障。

4.强化责任落实

相关文档: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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