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1-17    来源:长沙教育字体大小:

全体老师,各位家长、同学们:

岁末年初,春节在即。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 〔2021〕 14 号)的要求,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特向全市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倡议如下:

1.遵守禁限放区域和时间要求

机关、学校(幼儿园)、科研、车站、码头等人口密集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单位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未经批准,不得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 6︰00 至 24︰00 (其中除夕为6︰00 至次日凌晨 1︰00) 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

倡导绿色生活,建议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鼓励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文明燃放,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书的要求,选择在空旷的地点燃放,严禁在室内、楼道、阳台、高层空间等地燃放,不向路面排水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3.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发现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和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劝阻。如有违反禁止行为的,可以向长沙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110。

全体老师,各位家长、同学们,龙年春节即将到来,安全知识要记牢,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祝孩子们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寒假。


长沙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