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一问一答”

发布日期:2022-07-15    来源:长沙人社字体大小:

问题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1、五大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2、十七个行业困难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3、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


问题二:企业缓缴社保费包括哪些险种?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以实施缓缴。


问题三:职工个人应缴部分能不能申请缓缴?

答: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个部分,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缴纳缓缴费款所属期限内的个人缴费部分,应在审批通过后 1 个月内进行补缴,免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问题四:企业社保费缓缴政策现在可以网上办理吗?

答:当前长沙市只能现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实行缓缴。


问题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缓缴?

答:无需申请,上述商户和人员已由省级税务部门在系统中直接设置实施缓缴。


问题六:当月申请,就只能从当月起开始缓缴社保费吗?

答:2022年7月31日前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的企业,可往前追溯申请缓缴4-6月的社会保险费,已缴纳缓缴费款所属期限内的费款可申请退还,免收滞纳金。从2022年8月1日开始,仅受理当月起的缓缴申请,不再往前追溯。前期已申请缓缴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根据本通知规定进行变更申请。


问题七:最迟什么时候缴纳申请缓缴的社保费?

答:企业应在缓缴期限届满的6个月内,一次性或分期缴清缓缴的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问题八:缓缴的实施期限是多久?

答: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及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缓缴费款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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