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租协议能取消?!官方:这种情况可退出协议

发布日期:2023-12-21    来源:我的长沙字体大小:

在长沙市放开第二套房资格前申请的长租房,长租协议能否取消?近日,咨询该问题的网友还不少。对此,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问政湖南多次回复表示,“根据《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如果您签订长租房协议后,没有核减过住房套数购房的,无购房记录的,可以与试点企业协商退出协议。”



官方回复还称,已经核减过住房套数购房的,暂时没有退出协议的相关政策,市住建局将收集相关情况进行专题研究。

网友咨询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11月24日长沙出台《关于优化本市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政策的通知》,长沙本轮政策放开了二套房的限购,规定在长沙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不受首套房网签时间的限制;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均不足144平方米的,可购买1套改善性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上)。

该政策出台之后,之前因网签未满4年等原因无法在长沙购买二套房的市民,可以直接买二套房了。

去年5月,长沙发布的《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将家庭名下唯一商品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允许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在当时,该政策为部分家庭提供了在长沙购买二套房的方式。但直至今年11月24日长沙放开二套房限购,“以租换购”政策的作用明显减弱。

实际上,有业内人士曾表示,长沙放开二套房限购政策,能激活一批改善类换房群体,尤其是一些不愿意办理“以租换购”的购房者。11月24日长沙楼市新政之前,购房者解决二套房资格的方式除了“以租换购”,还有首套房4年网签已满、二孩政策等。

根据“以租换购”政策,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租赁住房除不得自买自租外,租赁对象无其他限制,均可依法承租。本试点实施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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